全省建筑业紧紧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行业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行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行业转型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较好完成全年工作目标。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90亿元,实现增加值410亿元,为全省经济由负转正提供支撑。
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六保六稳”工作。
一是落实行业疫情防控责任。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开(复)工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行业明确“七有”“十必须”“三严禁”措施要求;印发了《关于支持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措施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属不可抗力,在工程造价中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指导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合理调整人材机价格;参与省“小汤山”式集中救治定点医院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开发施工现场人员监测小程序,及时掌握返岗人员情况;指导各地“分类分批、错峰复工”,强化开(复)工项目监管,及时信息报送,做好施工服务保障。二是落实“六保六稳”金融支持。组织建筑业企业分批次申报省稳产稳岗担保贷款和省财政担保的综合保险,总计申报建筑业企业649家,截至目前,推送企业共获得贷款38.6亿元,其中参与风险补偿贷款6.3亿元,不参与风险补偿贷款32.3亿元。组织向人民银行申报29家重点主体名单。三是开展建筑业经济运行分析。加强与省税务局、省统计局沟通,从3月中旬始,每旬对50家重点建筑业企业的财务、负债、融资和从业人数等方面进行重点监测,每月每季向省政府、省稳就业专班、省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及省发改委等部门提供建筑业经济统计和经济分析。四是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召开了全省建筑业保增长视频会议,分解任务、传导压力、明确责任,要求各地主动作为、合力攻坚,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任务目标。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提升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通知》、《关于落实全省建筑业保增长有关意见的通知》总计11条措施,指导市(地)重点在应统尽统、提高本地市场份额、加快完成产值上下功夫。函商省交通厅、水利厅,落实行业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重点企业、落实项目本地化等。五是加强保增长监测调度。召开了全省建筑业相关指标统计工作视频培训会议,邀请省统计局就统计要求和基本内容及注意事项等做专项业务培训。建立周调度制度,对标对表全省经济全年实现正增长目标分解方案,指导各地管行业、抓项目、优服务,促进建筑业经济指标加速向好。六是积极畅通就业渠道。指导各地开展多种形式各类人才招聘会。4月10日,哈尔滨住建局与人社局召开哈尔滨建筑企业特色专场网络招聘会,诚邀黑龙江省建工集团等116家企业参会,提供3250个招聘岗位,活动当天哈尔滨就业地图访问量达21.2万人次,网上实名求职登记1286人。七是建立重点领域用工调度。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复)工及用工情况实行35次周调度,及时掌握项目开(复)工及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人数变化,为政策制定和部门研判用工提供依据。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实现审批系统全流程全覆盖。全省13个市(地)及91个有独立审批权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均纳入到审批系统运行管理,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二是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合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指导各地坚持需求导向,根据实际情况差异化动态调整审批流程、精简合并审批事项。以哈尔滨为例,全流程审批事项由初期66个精简至47个,审批流程由21个优化为17个。三是大幅压减全流程审批时限。全省全流程审批最长用时均已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超额完成100个工作日的年度计划。用时最短的流程,如大庆政府投资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类工程和绥化基础工程设施类、市政管线改造(占挖道)工程,最短仅需18天。四是审批质量不断提升。积极与住建部及国家系统开发单位沟通协调,不断改进完善审批系统功能,各地系统数据质量持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926个项目在系统中运行,办件数量达到27071件,10月份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平均不超1分钟。五是大力推进全流程网办和电子证照。完善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各类电子化审批要件信息全部网上流转。12月1日起,全省各地施工许可全部取消纸质证照,实行统一的电子施工许可证。部分地市先行一步,如大庆市自然资源局、人防办、气象局审批事项均已实现电子证照。六是积极探索审批“承诺制”。推广哈尔滨新区经验,有8个地市对新区(园区)或对百大项目共56个项目试行了“承诺即开工”,较好的破解了东北地区施工期短的难题,增加有效施工期。如大庆豫港龙泉铝合金项目,2020年4月9日开工建设,6月26日办理完正式施工手续,较常规提前了77天;肇东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按“一会三函”模式,较常规提前近3个月开工时间。七是各项改革举措不断深化。推动项目统筹策划,已有7个地市开展了“一张蓝图”建设,前期策划生成项目22个。9个地市在51个项目上运用了区域评估成果简化审批手续。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不断推进,通过系统进行联合审图149项,联合验收112项。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不断规范,基于工程审批系统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已基本成型,企业数据正在不断完善。市政公用服务已基本纳入审批系统管理,通过系统办理市政公用服务的项目已达742个。
三、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持续加强。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简化招投标监管环节,突出事中事后监管,确定以招标代理项目班子为管理重点,减少对投标项目班子人员及社保要求,探索评定分离办法,制定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规则,进一步优化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制度体系。印发了《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的意见》,简化竣工结算,明确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的要求及有关禁止性行为,采用信用惩戒与行政处罚相配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制定了《2020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参照标准》,对年度人工费价差进行调整,准确反映市场费用变化,保障施工单位权益。二是推进工程承发包电子化监管。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承发包电子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电子监察等信息化手段增强监管针对性、时效性和精准性,监管平台与全省政务数据库、工程审批系统实现数据联通,经与省发改委多次沟通协商,预计年底前与新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有关交易平台实现对接并投入运行,平台运行后将极大提高招投标监管效能。三是编制全省勘察设计费用定额。会同有关部门及勘察设计协会,结合行业企业费用测算,编制完成勘察设计费用定额,拟于近期发布,定额实行将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费用计取行为,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费用趋于合理,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四是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印发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班在全省开展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串通投标及涉嫌串通投标行为5起,应招未招、评标专家违规、预中标人违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4起,对整治招投标市场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建筑市场秩序持续整顿规范。
一是全面落实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 落实治欠保支制度的通知》,全面实行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等治欠保支各项制度,防范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截至目前,全省纳入平台管理项目1046个,建立专户2505个,代发工资 6.78亿元,农民工考勤 85398人。二是持续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印发了《2020年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点》,重点围绕规范招投标、承发包、基本建设程序、实名制管理等方面开展整治。截至10月底,全省各地检查在建项目2478个次,建立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清单问题台账258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73个;实施行政处罚296件,罚款132件,金额1064万元;责令停工152件、责令改正754件,暂扣执业证12件,纳入不良记录117件。组织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抽查80项在建工程,下达22份执法建议书,63份整改通知单。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下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未落实治欠保支制度情况的通报》,对未落实治欠保支制度的5000多个问题进行通报,责成属地住建部门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未能限期整改依据《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实施处罚。
五、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支持企业承揽业务。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省内建筑企业可上浮一个等级承揽工程,助力企业积累工程业绩,加快提档升级。二是提高审批效能。有序承接建筑业、监理、造价咨询及注册人员等审批事项,部分省级权限行政许可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资质审批、变更及其他业务6216件,其中通过承诺制实行审批企业资质事项439件、二级注册建造师 4252 人;指导新区承接下放的省级权限,召开对接工作会,建立对接工作群,指导新区更快更好承接省级权限审批事项,实现省级权限平稳交接。三是优化岗位证书管理。岗位证书职能调整后,共办结岗位证书各类业务2354件。为方便企业办理、减少重复性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专业人员职业能力信息采集实施电子化管理的通知》,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专业人员职业能力信息实施电子化管理,简化了专业人员管理流程,方便人员自由有序流动。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优化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提高施工现场管控水平。四是建立准入清出机制。加强执业注册人员管理,督办6件“挂证”举报案件,对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管理平台58名“异常状态”人员实施强制注销。加大对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惩戒力度,通报了12家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建筑业企业,撤销了6家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六、大力推行新的工程建设组织形式。
一是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印发了《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标准、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服务清单,初步形成全过程工程咨询配套政策体系。加强市场供需对接,分批公布了50家企业监理、设计等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二是推行工程总承包。印发了《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的通知》,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推行范围,放宽资质等级,培育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企业。三是发挥政府和国有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跟踪建设项目,引导企业积极延伸服务内容,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通过公开招标,全省已经实施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20多项,咨询费合同额近亿元,主要集中在学校、医院和棚改项目中。
七、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诚信制度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相关评价标准》,建设动态信用评价系统,将信用结果运用到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正在完善修改。积极推行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担保监管服务管理平台,为需求方对接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等金融部门,提供查询验真服务,降低担保门槛和成本,推动工程担保进一步扩量扩面,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八、推进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
一是开展工法、新技术示范工程评审及应用。指导建筑业协会开展工法和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评审,调整优化评审流程和评审办法,增加评审科学性和透明度。共评审2019年度省级工程建设工法126项,评审验收十项新技术金牌、银牌示范工程58项。指导建筑业协会对近3年的省级以上工法和新技术进行梳理,确定一批实用性强优秀工法,形成省级推广目录,拟在政府投资项目加大应用力度,拟于近期公布。二是推广BIM技术应用。指导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了“冰雪杯”建设工程BIM大赛,有关企业积极踊跃参赛,共评选一、二等奖9名,通过比赛,进一步提高企业对BIM技术应用重视程度,增强企业应用BIM技术的主动性。三是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印发了《黑龙江省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实施方案》,按照“困地制宜、源头减量、过程管控”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确定5年的工作目标,通过示范项目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全省建筑垃圾逐年减量,达到排放量标准,年底前可确定各地每万平方米建筑垃圾排放量基本数据。
九、其他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编制“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录,印发了《关于提供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有关素材的通知》,《黑龙江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思路》已经确定,规划框架体系基本确定。二是督办“厕所革命”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做好与相关处室工作衔接,督办哈尔滨、牡丹江、绥化、鹤岗“厕所革命”项目处罚事项,涉及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已全部实施处罚。三是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完成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在前期制定整改措施、台账的基础上,对整改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目前整改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四是推进协会撤并整合工作。按厅里协会整合要求,对组织督促指导的6个协会进行整合撤并,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书面反馈干教处,涉及国有房产和资金等问题待厅里明确意见后,加快撤并工作。五是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按照住建部明电及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在前期会同省发改、自然资源联合发文的基础上,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全省城镇建成区既有和在建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目前相关请示已报送省政府,工作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清查APP已经与联通进行沟通并准备建设。六是行业助力脱贫攻坚。会同乡村建设处组织召开建筑业企业助力脱贫攻坚捐赠视频会议,建筑业协会组织全省113家建筑企业向3个深度贫困县捐赠105万元。
黑龙江省建筑业2020年工作总结
2021-01-21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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