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伊春市做为试点城市,一定规模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新建项目,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措施,其他非试点城市选取不少于2项的新建项目作为减量化试点。《方案》从工程建设前期、过程和终端处置3个方面共明确了9条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具体措施要求。
要发挥新型建造和新组织模式引领作用,推广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构配件工厂化预制率,采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组织模式,促进设计施工深度整合。建设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明确减量化目标、费用,并建立相应奖惩机制。设计单位要发挥引导作用,提高设计深度,减少施工过程设计变更。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减量化制度,科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强化施工质量过程管控,加强对已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积极应用BIM等先进适用技术,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提高利用率。
施工单位要统筹临时设施“永临结合”和重复利用,减少拆除临时设施产生建筑垃圾,要提高建筑垃圾就地处置再利用率,开展土方平衡论证,推动工程土方平衡利用,减少渣土外运。加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严禁携载未分类类垃圾的运输车辆出场,加强外运处置建筑垃圾的运输管理,杜绝擅自倾倒、抛洒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