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用户中心

黑龙江省修订版《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
2021-01-21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阅读: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修订《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黑建基〔2020〕1号

各市(地)、县(市)供热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利,由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现发布重新修订的《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新合同文本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合同文本同时作废。

合同是供用热双方收缴热费、投诉维权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拒签,供热单位不得随意删减、修改合同格式条款内容。请各地按《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认真执行,督促供热单位和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保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将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黑龙江省修订版《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doc
 

2020年1月16日
 

声明:以上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热词搜索:黑龙江省 修订版 城市居民 供用热 合同示范文本

上一篇:《黑龙江省城镇供热经营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下一篇:《黑龙江省安装工程绿色施工规程》征求意见稿

装配式建筑产业网•建筑工业化智慧之窗
新闻热线:010-63381153
投稿邮箱:cnpbi2020@126.com